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
首届浙江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了积极探索农产品营销新途径,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省政府决定举办首届浙江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农博会内容
利用浙江农民信箱网络平台,联合电视、报纸、电台、网站等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农产品网上展示、买卖洽谈以及拍卖、配送等活动,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农产品营销工作。届时,省政府领导将出席开幕式,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省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和有关媒体对开幕式进行现场直播。
二、时间、地点
(一)网上农博会时间:2008年1月9日—14日举行,为期5天。其中开幕式于1月9日下午2∶30举行。
(二)开幕式地点:主会场设在杭州星都宾馆(杭州市文晖路448号);各市、县(市、区)、乡(镇)设分会场;行政村设收视点。
请参加开幕式主会场活动的与会人员于1月9日下午2∶00直接到杭州星都宾馆报到。
三、参加开幕式人员
(一)主会场。省级有关单位、杭州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农产品购销企业代表各1名(企业代表由杭州市农办负责通知)。
(二)市、县(市、区)分会场。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有关单位(依照省主会场确定)负责人、浙江农民信箱管理人员、农产品购销企业代表各1名。
(三)乡(镇)分会场。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农业领导,浙江农民信箱管理人员、农业干部、农技人员、农产品购销企业代表等。具体由县(市、区)负责通知落实。
(四)行政村收视点。由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浙江农民信箱管理人员组织农民群众特别是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等收看。具体由乡(镇)负责通知落实。
请省级有关新闻单位和网站派记者参加开幕式主会场活动。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好活动现场,摆放20台上网电脑和1台电视机,引导浙江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发布信息,组织网上摊位用户同时在线,组织20家以上客商和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发布信息、开展贸易洽谈。各市要组织一只以上农产品进行拍卖,有条件的市要组织开展农产品网上购销活动。
(二)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将本次网上农博会链接到当地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链接图标在浙江农民信箱(www.zjnm.cn)上下载。
(三)省级有关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参与网上农博会。
(四)各地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收看开幕式电视直播活动。乡(镇)政府要落实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等组织做好行政村人员的收看工作;各行政村要及时公告村民,重点组织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等进行收看。
(五)现场活动结束后,省里将对各市摊位组织、产品询盘和成交量等情况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六)请省级(含杭州市)有关单位和新闻单位将参加开幕式主会场活动的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1月7日上午11∶30前 报 省 农 业 厅 (联 系 电 话:0571—86757778,传 真:0571—8675777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