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
根据《关于下达2007年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字[2007]11号)精神,今年我省实行水稻良种补贴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品种:中浙优1号。
二、补贴标准:每亩5元。
三、补贴方法:凡在临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种植中浙优1号良种的农户按种植面积多少予以补贴(面积按实际种子购买量,以亩用种量1.5斤折算),凭购种发票到购种单位领取补助款。如购种户发票保管不当遗失的,需凭购买地种子经销点证明盖章方能领取补助款。
四、时间:按省通知要求,补助资金发放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底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补助。
五、工作要求:
1、为确保水稻良种补贴能及时发放到位,各乡镇、村、各种子经销点要加强宣传,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各地按照今年种子销售档案,做好审查和核实工作。
2、凡享受良种补贴的农户,各种子销售点必须登记造册后及时上报市农业局种子推广中心,并将水稻补贴品种、种植面积和补贴资金在各种子经销点或村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举报电话:63721293、63723652。
3、各种子经销点或村必须保存水稻良种补贴户申报表及公示件,以便核查。
附件:2007年浙江省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发放清册(见清册)
临安市农业局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号
清册 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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