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农字〔2007〕4号 签发人:周玉祥
关于加快蔬菜等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临委[2006]2号)、《关于加快农业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27号)文件精神,结合省、杭州市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带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加快推进农业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订下列年度实施细则。
一、立项条件
(一)蔬菜
1、园区。山地蔬菜集中连片300亩以上,微蓄微灌配套设施建设100亩以上;城郊蔬菜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标准大棚(6×30米)搭建率达60%以上; 园区立地条件好,交通方便,沟、渠、路配套; 无公害标准化管理水平高;当年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投入。
2、基地。山地蔬菜基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城郊蔬菜基地集中连片50亩以上,一次性新建标准大棚(6×30米)15只以上;基地立地条件好,交通方便,沟、渠、路及灌溉设施配套;无公害标准化管理水平高。
3、食用菌基地。生产设施齐全;建有3000平米以上菇棚;年生产量10万袋以上。
4、品牌建设。蔬菜生产经营产品经过分级整理;使用“天目山”品牌包装;品牌包装产品销售量达100吨以上。
(二)水果
1、园区。集中连片面积300亩(设施栽培面积100亩)以上;基础设施完善,品种优良;技术应用先进,示范作用强,综合效益显著;当年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投入。
2、基地。(1)高效基地。集中连片面积200亩(设施栽培面积80亩)以上;基础设施良好,品种优良;技术应用先进,综合效益良好。(2)优新品种基地。新发展面积100亩以上;基础设施较好;技术应用先进,优良新品种覆盖率95%以上。
3、品牌建设。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技术应用先进,商品果率80%以上;主打“天目山”牌,使用品牌包装箱5000套以上。
(三)中药材
1、园区。连片面积300亩(设施栽培面积50亩)以上;设施先进,品种优良;效益明显,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
2、基地。连片面积200亩(设施栽培面积30亩)以上;设施良好,品种优良;效益良好,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3、种子种苗工程。致力于种质资源保护及生产技术推广研究,年培育、引进或改良新品种1-2个,对产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从事新兴产业生产经营的单位(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基地、村和个人。蔬菜、中药材产业,已列入《杭州市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带建设规划》的乡镇(街道)项目优先。
2、申报时间:从2007年3月底开始到4月20日截止。
3、申报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应对照相关产业立项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填好申报表,由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签署申报意见,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递交市农业局农业产业化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大楼经济作物站、农作物站)。申报园区的必须附送可行性报告。
三、立项
1、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拟实施项目进行评估;
2、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根据评估情况,对实施项目进行初审;
3、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按照初审结果择优立项,其中,园区项目报市农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立项;
4、重复申报上年立项已享受扶持的项目,当年没有新增投入,新增加建设内容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5、2007年4月30日前下达立项通知。
四、项目验收
1、验收程序:由市农业局蔬菜等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组织验收,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形式,结合项目建设的全程检查考核,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园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供验收申请表,项目实施总结等材料,经市农业局新兴产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初审后报市产业化领导小组,由市产业化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
(一)蔬菜
1、园区
(1)有按规范制作的标牌;
(2)机耕路平整坚实,道路畅通,沟渠排灌分系,有相应的作业机械,应用保证率达100%;
(3)有相应的生产技术规程,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达到无公害质量标准;
(4)园区内建有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配套服务,产销档案完备。
(5)当年新增基础设施投入10万元以上。
2、基地
(1)积极引进山地蔬菜优新品种,基地生产布局合理,良种覆盖率95%以上;
(2)有相应的生产技术规程,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3) 化学除草、配方施肥、反季节栽培、生物物理防治等适用技术基本普及,产品达到无公害质量标准。
3、食用菌基地
(1)生产设施齐全,道路、水电畅通;
(2)生产场地布局科学合理、菇房(棚)排列整齐有序;
(3)应用大棚层架、反季节栽培等先进适用技术60%以上;
(4)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
4、品牌建设
⑴产品经过分级整理;
⑵统一使用“天目山”品牌包装;
⑶品牌包装产品销售量达100吨以上。
(二)水果
1、园区
(1)有按统一规格制作的标牌;
(2)基础设施完善,道路便捷通畅,排灌水便利,有生产用房等配套设施;
(3)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优良品种覆盖率在90%以上,园区平均亩产1500公斤以上,平均亩产值3000元以上;
(4)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符合无公害水果生产要求,有完备的生产档案;
(5)当年新增基础设施投入在5万元以上。
2、基地
(1)基础设施良好,交通通畅,排灌水便利,旱涝保收;
(2)农业投入品使用符合无公害水果生产要求;
(3)有完备的生产档案。
高效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良种覆盖率在90%以上,基地平均亩产1200公斤以上,平均亩产值2500元以上;
优新品种基地:良种覆盖率95%以上,当年基础建设、生产投入10万元以上。
3、品牌建设:
(1)通过包装的优质果品5吨以上;
(2)有较完善的营销组织;
(3)当年品牌建设投入3万元以上。
(三)中药材
1、园区
(1)有按统一规格制作的标牌;
(2)基础设施完善,道路便捷通畅,排灌水便利,有生产用房等配套设施;
(3)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良种覆盖率在90%以上,平均亩产值2500元以上;
(4)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农业投入品使用符合GAP标准生产的要求,有完备的生产档案;
(5)当年新增基础设施投入在10万元以上。
2、基地
(1)基础设施良好,道路便捷通畅,排灌水便利,有生产用房等配套设施;
(2)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优良品种覆盖率在90%以上,平均亩产值2000元以上,新发展基地平均亩产值比同类产品高10%以上;
(3)农业投入品使用符合无公害生产要求;
(4)有完备的生产档案。
3、种子种苗工程
(1)有一定规模的种子种苗园或工厂化育苗场所;
(2)有从事种子种苗推广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3) 年培育、引进或改良新品种1-2个,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五、扶持政策
根据市政府产业化扶持政策,经验收合格后上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由市政府统一发文兑现。对项目实施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扶持标准
1、蔬菜:每个园区3-5万元;每个基地1-3万元;每个食用菌基地1-3万元;每个品牌建设项目1—2万元。
2、水果:每个园区3—5万元;每个基地1-3万元;品牌建设1-5万元。
3、中药材:每个园区3-5万元;每个基地1-3万元;每个种子种苗工程1-3万元。
六、加强领导,强化服务
为加强对蔬菜、水果等新兴产业发展的引导、管理和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农业局成立蔬菜等新兴产业的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由周玉祥任组长,张大斌任副组长,组员分别由蔬菜、水果、中药材等技术干部组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新兴产业技术服务,负责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措施落实,并对建设成效进行全面考核验收,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及时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推进蔬菜等新兴产业的产业化进程。
经审批立项的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项目建设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措施,建设有成效,考核有结果。
附件: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申报表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政策扶持 蔬菜 新兴产业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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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农业厅,杭州市农业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市农办、财政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卞吉安、李文钢同志。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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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07年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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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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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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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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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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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街道)
意见 |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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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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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
区建
设领
导小
组意
见 |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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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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