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临委[2006]2号)、《关于加快传统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26号)文件精神,结合省、杭州市桑茶产业发展及优势产业带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下列年度实施细则。
一、立项条件
(一)茶叶
1、园区建设。茶园连片面积在500亩以上;交通便利、立地条件良好;茶叶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经济效益显著;当年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资金投入。
2、良种化基地。当年新发展面积在50亩以上;茶树品种为我市重点推广的无性系良种(浙农113、浙农139、龙井43、龙井长叶、乌牛早等);成活率达到80%以上。
3、茶厂优化改造。厂房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年产大宗茶50吨或名优茶2.5吨以上;改造后达到《浙江省茶叶加工场所基本技术条件》标准,要求开展QS认证工作。
4、天目青顶品牌建设。以天目青顶为主打品牌,组织茶叶企业参加杭州市级以上的茶叶博览会、展销会、评比会及其它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积极拓展市场,在大中城市设立天目青顶专卖店、市场摊位等销售窗口,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
(二)蚕桑
1、园区建设。集中连片桑园面积达500亩以上;交通方便,立地条件好,管理水平高;按照“天目山”牌桑茧地方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优质化生产水平高;产业化水平高,经济效益显著;当年基础建设有较大资金投入。
2、高产高效桑园基地。基地现有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当年集中新发展或低改50亩以上;交通方便,立地条件好,管理水平较高;方格簇(或新型竹签簇)营茧蚕种在50%以上。
3、方格簇营茧技术推广。当年新增方格簇,以村(合作社)为单位进行补助,新推广方格簇必须达到5万片以上,年使用必须达到150%以上。当年补助总数控制在50万片。
4、规范蚕茧收烘技术应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蚕茧收烘,对促进蚕茧质量提高,特别是促进蚕桑产业发展的加工企业或社会服务组织(村级合作社除外)。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从事传统产业的农户、企业、村、合作社等个人或经济组织。
2、申报时间:从2007年3月底开始到4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3、申报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好申报表,向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申报,由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交市农业局传统产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大楼经济作物站)。申报园区的必须附送可行性报告。
三、立项
1、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拟实施项目进行评估;
2、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根据评估情况,对实施项目进行初审;
3、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按照初审结果择优立项,其中,园区项目报市农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立项;
4、重复申报上年立项已享受扶持的项目,当年没有新增投入,新增加建设内容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5、2007年4月30日前下达立项通知。
四、 项目验收
1、验收程序:由市农业局蚕桑、茶叶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组织验收,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形式,结合项目建设的全程检查考核,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园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供验收申请表,项目实施总结等材料,经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初审后报市产业化领导小组,由市产业化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
茶叶园区:
(1)有按规范制作的园区标牌;
(2)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完善;
(3)大宗茶机采、机剪率在90%以上;
(4)亩产量大宗茶250公斤、名优茶40公斤以上;
(5)无性系良种推广率20%以上;
(6)实行无害化生产,茶叶检测不得有农残超标;
(7)茶叶加工环境达到《浙江省茶叶加工场所基本技术条件》标准;
(8)当年园区内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万元以上。
其它茶叶项目按立项条件验收。
蚕桑园区:
(1)有按规范制作的明显标牌;
(2)通过土地整理以后,沟渠路配套完整,有固定的进排水设施;
(3)建有规范的村级蚕桑专业合作组织,有配套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环节的服务机构和设施;
(4)按照“天目山”牌桑蚕茧地方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亩桑平均产值比本乡镇要高出15%以上;
(5)建有标准的规模共育室4只以上,方格簇(或新型竹签簇)营茧蚕种必须达到50%以上;
(6)当年园区内新增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5万元以上。
其它蚕桑项目按立项条件验收。
五、政策兑现
根据市政府产业化扶持政策,经验收合格后上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由市政府统一发文兑现。对项目实施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扶持标准:
1、茶叶:园区每个5—8万元;无性系茶叶良种基地补助每亩300元(非重点推广品种补助减半兑现);茶厂优化改造每个奖励2—3万元;天目青顶品牌建设给予相应的扶持。
2、蚕桑:蚕桑园区每个3—5万元;高产高效基地15个,每个1—2万元;方格簇每片补助0.2元;规范蚕茧收烘技术应用每个1—2万元。
六、加强领导、强化服务
为加强对传统产业发展的领导、管理和服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农业局成立蚕桑、茶叶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由周玉祥任组长,张大斌任副组长,组员分别由茶叶、蚕桑技术干部组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蚕桑、茶叶技术服务,负责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措施落实,并对建设成效进行全程检查和考核,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等,要认真贯彻落实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切实加强对蚕桑、茶叶产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传统产业的产业化进程。
经审批立项的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项目建设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措施,建设有成效。
附件: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申报表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政策扶持 蚕桑 茶叶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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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农业厅,杭州市农业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市农办、财政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卞吉安、李文钢同志。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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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07年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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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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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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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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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街道)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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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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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
区建
设领
导小
组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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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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