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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桑茶传统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7-03-29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临委[2006]2号)、《关于加快传统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26号)文件精神,结合省、杭州市桑茶产业发展及优势产业带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下列年度实施细则。

一、立项条件

()茶叶

1、园区建设。茶园连片面积在500亩以上;交通便利、立地条件良好;茶叶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经济效益显著;当年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资金投入。

2、良种化基地。当年新发展面积在50亩以上;茶树品种为我市重点推广的无性系良种(浙农113、浙农139、龙井43、龙井长叶、乌牛早等);成活率达到80%以上。

3、茶厂优化改造。厂房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年产大宗茶50吨或名优茶2.5吨以上;改造后达到《浙江省茶叶加工场所基本技术条件》标准,要求开展QS认证工作。

4、天目青顶品牌建设。以天目青顶为主打品牌,组织茶叶企业参加杭州市级以上的茶叶博览会、展销会、评比会及其它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积极拓展市场,在大中城市设立天目青顶专卖店、市场摊位等销售窗口,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

()蚕桑

1、园区建设。集中连片桑园面积达500亩以上;交通方便,立地条件好,管理水平高;按照“天目山”牌桑茧地方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优质化生产水平高;产业化水平高,经济效益显著;当年基础建设有较大资金投入。

2、高产高效桑园基地。基地现有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当年集中新发展或低改50亩以上;交通方便,立地条件好,管理水平较高;方格簇(或新型竹签簇)营茧蚕种在50%以上。

3、方格簇营茧技术推广。当年新增方格簇,以村(合作社)为单位进行补助,新推广方格簇必须达到5万片以上,年使用必须达到150%以上。当年补助总数控制在50万片。

4、规范蚕茧收烘技术应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蚕茧收烘,对促进蚕茧质量提高,特别是促进蚕桑产业发展的加工企业或社会服务组织(村级合作社除外)。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从事传统产业的农户、企业、村、合作社等个人或经济组织。

2、申报时间:20073月底开始到420前完成项目申报。

3、申报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好申报表,向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申报,由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交市农业局传统产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大楼经济作物站)。申报园区的必须附送可行性报告。

三、立项

1、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拟实施项目进行评估;

2、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根据评估情况,对实施项目进行初审;

3、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按照初审结果择优立项,其中,园区项目报市农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立项;

4、重复申报上年立项已享受扶持的项目,当年没有新增投入,新增加建设内容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52007430前下达立项通知。

四、  项目验收

1、验收程序:由市农业局蚕桑、茶叶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组织验收,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形式,结合项目建设的全程检查考核,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园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供验收申请表,项目实施总结等材料,经市农业局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初审后报市产业化领导小组,由市产业化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

茶叶园区:

(1)有按规范制作的园区标牌;

(2)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完善;

(3)大宗茶机采、机剪率在90%以上;

    (4)亩产量大宗茶250公斤、名优茶40公斤以上;

    (5)无性系良种推广率20%以上;

    (6)实行无害化生产,茶叶检测不得有农残超标;

(7)茶叶加工环境达到《浙江省茶叶加工场所基本技术条件》标准;

(8)当年园区内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万元以上。

其它茶叶项目按立项条件验收。

蚕桑园区:

(1)有按规范制作的明显标牌;

(2)通过土地整理以后,沟渠路配套完整,有固定的进排水设施;

(3)建有规范的村级蚕桑专业合作组织,有配套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环节的服务机构和设施;

(4)按照“天目山”牌桑蚕茧地方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亩桑平均产值比本乡镇要高出15%以上;

(5)建有标准的规模共育室4只以上,方格簇(或新型竹签簇)营茧蚕种必须达到50%以上;

(6)当年园区内新增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5万元以上。

其它蚕桑项目按立项条件验收。

五、政策兑现

根据市政府产业化扶持政策,经验收合格后上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由市政府统一发文兑现。对项目实施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扶持标准:

    1、茶叶:园区每个58万元;无性系茶叶良种基地补助每亩300元(非重点推广品种补助减半兑现);茶厂优化改造每个奖励23万元;天目青顶品牌建设给予相应的扶持。

2、蚕桑:蚕桑园区每个35万元;高产高效基地15个,每个12万元;方格簇每片补助0.2元;规范蚕茧收烘技术应用每个12万元。

六、加强领导、强化服务

为加强对传统产业发展的领导、管理和服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农业局成立蚕桑、茶叶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小组,由周玉祥任组长,张大斌任副组长,组员分别由茶叶、蚕桑技术干部组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蚕桑、茶叶技术服务,负责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措施落实,并对建设成效进行全程检查和考核,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站等,要认真贯彻落实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切实加强对蚕桑、茶叶产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传统产业的产业化进程。

经审批立项的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项目建设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措施,建设有成效。

    附件: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申报表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政策扶持  蚕桑  茶叶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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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农业厅,杭州市农业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市农办、财政局、科技局、各乡()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卞吉安、李文钢同志。

                                        共印:85

……………………………………………………………………………

市农技推广中心                                 328日印发

 

附件

 

2007年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

 

 

联系人

 

职务职称

 

 

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通讯地址

 

 

实施地点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

技术

措施

  

 

 

 

 

效益

 

分析

    

 

 

 

申请

单位

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乡镇

(街道)

意见

 

 

(单位盖章)

                                               

业务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市园

区建

设领

导小

组意

 

 

 

(单位盖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