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浙江农民信箱” 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06]204号)精神,结合杭州实际,我们制订了《杭州市“农民信箱”
应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
2006年12月18日
杭州市“农民信箱”应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