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动态
家庭经营收入鼓了农民“荷包”
作者:高红波 胡俊山 发布时间:2008-10-13

    全市前三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增加1成多 

    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了解到,据该局农调队抽样调查显示,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8686元,比上年增加917元,增长11.8%。如果把通涨因素计入在内,实际农户现金收入涨幅已经下降。 
    从调查来看,家庭经营收入仍然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从家庭经营中得到收入4423元。家庭经营收入占到总收入比重的50.9%,是我市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村居民人均从第一产业中得到收入2464元,牧业收入人均295元。今年以来,我市农业生产克服雪灾、梅雨、台风等不利气候的影响,因此,农村居民从第一产业中得到的收入平稳发展。 
    此外,农村居民从家庭经营非农产业中得到收入为1959元,比上年增长13.2%,占到家庭经营收入比重44.3%。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340元,增幅较大,非经营性收入则小幅回落。 
    值得注意的是,非农产业收入已经成为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这主要得益于全市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从非农产业中得到的收入5330元,比上年增长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