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安水利第十期 |
| 发布时间:2005-05-31 |
我市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
我市地属浙西中低山丘陵区,溪流多,源短流急,河道砂石资源相对紧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河道内采砂日趋增多,2004年全市持证采砂户达82户。采砂点主要集中在青山湖库区、南苕溪、天目溪、分水江、昌化溪等地,采砂点多面广。受经济利益驱使,无证采砂和有证但不规范采砂现象时有发生。为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去年3月以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和《临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依法治采。市政府已于2003年4月和2004年1月相继出台了《临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砂石资源保护的通告》,并将尽快出台《临安市河道采砂规划》,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成立由局长亲自挂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紧密配合,全力完成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在规范采砂许可证的发放、审验,把好审批关的基础上,加强采砂过程的监管。深入各采砂点进行调查摸底,采砂户必须在确定的开采区进行合理开采,严格执行河道采砂弃料处理方案,确保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超范围、超深度及变更作业方式等问题,当即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共发出16份。对屡教不改者采取强制措施,如河桥镇柳溪江采砂业主华光潭移民安置昌化项目部采砂弃渣未按规定清除,我局动用其上缴的弃渣保证金进行了强制拆除,在社会上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四是坚决打击河道无证采砂行为。全年共受理无证采砂和不按规定作业案21起,除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并对4起无证采砂案实施行政处罚,共处罚款13600元。我们还联合余杭区水政大队、公安、港航等部门对青山航道汪家埠段的无证采砂进行了6次突击执法,共销毁非法作业水泥船16只。这些执法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砂者的猖狂气焰,有效地扼止了无证采砂情况的恶性蔓延。
“3.22”水法规宣传出新招、造声势
今年3月22日是第十三届“世界水日”。在出动宣传车入村宣传、设点咨询、悬挂横幅、发放水法规宣传资料,张帖宣传画、领导电视讲话、报纸、广播专刊宣传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我局积极拓宽思路,采取新的方式方法,宣传水法律法规。
一是与市体育总会联合举办临安市首届“水利杯”暨市第六届中老年乒乓球赛,倡导群众科学健身的同时,使广大体育爱好者更广泛地了解水资源的重要性。此次比赛共有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45个队、200余人参加。二是配合水法宣传送电影下乡。在“中国水周”期间,邀请市文化局电影公司在我市太湖源、於潜镇等七个乡镇各放映一场电影,并插播《人.水.法》和《临安水利》专题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水法规。三是在3月22日临安人民广场设点宣传水法规时,邀请临安三口“水龙”表演队现场表演,吸引了大量行人驻足观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这次水法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寓法于乐、生动直观、感染力强,是对广大群众进行水法规知识的普法再教育,有利于开创人人“爱水、惜水、节水、护水”的新局面,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特别是与水的和谐相处。
(水政水保科)
水库坝上“拆违”保安全
日前,清凉峰镇和田坞水库坝上的违章建筑被拆除。
和田坞水库建于1971年,系小(二)型水库,库容53万方,坝顶长110米,宽4.6米,主要用于下游3个自然村、1000余亩农田的灌溉。违章建筑建于2001年,沿坝顶建造,总面积500余平方米,为弃置多年的养兔房。坝上建房不仅违反了水法律法规,而且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度汛,清凉峰镇政府积极组织实施“拆违”工作,恢复坝顶的“原貌”。
汛期临近,水利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坝上“拆违”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安全度汛。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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