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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农业局动态2007第二十期
发布时间:2008-04-15
 
 
 
 
 
第20期
(总第1275期)
 
临安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5日
 
本期要目:
◆     我市蔬菜产业持续稳步增长
◆     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特色鲜明
◆     我市将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     简讯一则
 
我市蔬菜产业持续稳步增长
 
今年全市蔬菜复种面积11.31万亩,比上年增0.8%,蔬菜总产量14.38万吨,增1.5%,总产值2.42亿元,增12.6%。食用菌种植面积220万平方尺,产量1370吨,产值685万元。山地蔬菜市场形势良好,全市种植面积1.73万亩,比上年减5.1%,产量4.28万吨,减1.3%,产值达1亿元,比上年增收2000余万元,增24.9%。
各类先进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得到广泛应用,为我市蔬菜产业的持续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百利”番茄、红椒一号辣椒、杭丰一号茄子等蔬菜新品种,石灰氮、包水剂等土壤处理剂以及杀虫素等新生物农药得到进一步示范推广;嫁接栽培技术、“山地茄子二次复壮技术”、“高山瓠瓜、延后四季豆一年两茬高效栽培技术”等新技术应用面积1000余亩;机动喷雾机、中耕机、杀虫灯、害虫诱捕器等新型农机具应用面积8000余亩;全市六大山地蔬菜重点乡镇“微蓄微灌”示范基地建设基本完成,应用面积1850亩;举办蔬菜生产技术培训班25期,培训农技人员和农户1600余人次。(农作物站)
 
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特色鲜明
 
今年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22490亩,其中绿化苗木面积13900亩,杨桐、柃木面积6400亩(包括野生采集面积3000亩),草花面积1790亩(包括高山花卉),盆景面积400亩,花卉苗木产值22500万元,比上年增5.46%。
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进一步注重突出自身特色,高山花卉、杨桐柃木和乡土绿化苗木已成为我市花卉苗木的主导种类。高山越夏花卉和设施花卉在省内小有名气,年产值达到3595万元;我市是杨桐柃木的出口集散地,总量占全国的40%左右,年产值达到8980万元,发展潜力较大;大树移栽种植的绿化树种以及彩叶树种经济效益显著。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太湖源、高虹、大峡谷等高海拔山区的越夏花卉栽培基地,以天和园艺有限公司为龙头,大田生花、希望植物有限公司为种植示范,千洪为收购加工集散地的杨桐柃木基地,以横畈为中心的香花彩叶类为主的绿化苗木生产基地(横畈镇已成为浙江省十大新兴花卉强镇)和以杭昱公路沿线乡土植物为主的绿化苗木、天目盆景生产基地。(经济作物站)
 
我市将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农产品生产记录是指从生产到销货至消费者手中有可追踪的生产资料采购、田间农事操作、产品流通等环节的记载资料,是指追踪农产品的生产至末端销售完成的整个履历过程。也就是在整个农产品生产、处理加工及流通返销过程的各阶段的相关资讯能够持续追踪,让消费者了解。不尽是追踪产品本身,也要了解农产品的由来始末。从而推动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实施,建立完整的生产销售档案、产品编码系统、投入品记录卡制度、产地标志卡制度和包装贮运制度,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是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重要依据,是规范农业生产过程、严格质量安全控制的有效措施。 
为了扎实抓好农产品生产记录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我市将根据农产品生产和畜禽养殖专业特点,结合实际,分成畜禽、粮油、蔬菜、茶叶、水果、竹笋、山核桃、水产品等八大类,全面推行各产业统一的记录格式,印制记录文本,加强规范和管理,在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中推行统一的农产品生产记录。一是明确对象和时间。全市所有的“三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经济组织等单位及生产个人,从2007年11月1日开始都必须建立统一的农产品生产记录。二是做好记录管理。“三品”生产单位及个人要认真进行生产记录,并应当保存记录两年以上,记录不得忘记、漏记,更不能弄虚作假和伪造。三是推行统一格式。结合我市八大产业实际,统一推行《种植业产品生产记录》、《畜牧业产品生产记录》、《水产品产品生产记录》,以便规范管理。四是加强指导培训。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员的作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三品”获证单位的培训指导,促进农产品生产、畜禽养殖记录的建立,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五是严格考核督查。建立检查工作制度,每年对“三品”生产单位的生产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市有关执法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针对抽查结果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农产品检测站)
 
【简讯】
◆ 近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浙皖农贸城、天工商厦、锦天农加超市、联华购物广场等8个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各个农贸市场均按要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符合“四有”建设标准,即确定一位经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完善了各项检测监管制度,每天检测15批次以上农产品,检测结果即时在市场公告栏进行公告,并在“安全农产品”网站进行发布。中心集镇以上的农贸市场已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农产品检测站)
 
 
 
   
签发:马德胜             编辑:陈初尉          打印:孟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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